9月10日起,厦门市的现役军人父母将享受多项优待措施!


近日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11个部门联合出台

《关于做好现役军人父母优待工作的措施》

《措施》涵盖

养老服务、生活保障、医疗健康

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法律服务

和荣誉激励等七个维度

为现役军人父母

提供多项特别优待


9月10日起,厦门市的现役军人父母将享受多项优待措施!


 新政策 

将从今年9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

这是在全国率先出台的

专门针对

现役军人父母优待工作的

政策举措


养老服务方面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失能、高龄等现役军人父母,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并优先提供家庭养老床位及定期探访关爱服务。独居、高龄、失能等现役军人父母可优先申请安装“邻安康”长者守护设备,纳入重点关爱对象,确保突发情况及时响应。


生活保障方面




对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现役军人父母,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应救助。


医疗健康方面




现役军人父母可享受门诊、取药、缴费、住院等“四优先”服务,优先签约家庭医生,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上门诊疗、家庭病床等服务。义务兵父母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住房保障方面




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或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现役军人父母给予优先支持,农村宅基地申请亦纳入优先审批范围。

9月10日起,厦门市的现役军人父母将享受多项优待措施!(2)


查看《措施》全文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1部门关于

做好现役军人父母优待工作的措施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区委宣传部,各区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人武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关爱现役军人家庭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现役军人父母的获得感、荣誉感,根据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本措施,推动做好现役军人父母优待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以增强现役军人家庭荣誉感、幸福感为目标,健全完善优待工作机制,落实落细优待政策,让现役军人心无旁骛在军营建功立业。

二、适用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现役军人的父母(现役军人父母为厦门户籍)。

三、优待措施

(一)养老服务

1. 养老机构优待: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失能、高龄等现役军人父母,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

2. 居家养老服务: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有需求的现役军人父母设置家庭养老床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运营机构相应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护理补贴。根据个人自愿,为独居、高龄、失能等现役军人父母建立定期探访关爱服务。

3. 紧急援助机制:独居、高龄、失能等现役军人父母申请安装“邻安康”长者守护设备,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镇(街)将其列为重点关爱对象,确保在突发疾病、意外等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响应、及时救助,并第一时间联系其子女和亲属。

责任单位:市、区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生活保障

1. 基本生活帮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现役军人父母,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应救助。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开展结对帮扶,为困难现役军人父母提供生活帮扶。

2. 困难救助:对面临特殊困难的现役军人父母,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市慈善总会给予困难救助。 

3. 商户优惠:鼓励厦门“凤凰花”拥军平台特约商户为现役军人父母提供优惠商品和优待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财政局,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医疗健康

1. 医疗优先:现役军人父母到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普通门诊优先诊察、优先取药、优先缴费、优先住院等服务。

2. 家庭医生签约:优先为现役军人父母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为有需要的伤病残、老龄现役军人父母提供上门出诊、家庭病床、健康管理等服务,确保现役军人父母享受便捷、连续、综合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3. 体检:应征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父母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执行),由各区人武部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住房保障

1. 保障性住房:现役军人父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按照规定予以适当优先保障。

2. 农村住房改善:居住在农村的现役军人父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3. 农村宅基地申请:居住在农村的现役军人父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受理、审核审批。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

(五)就业创业

1. 就业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的失业现役军人父母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其提升就业能力,实现就业。

2. 创业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父母,免费提供就业创业信息。现役军人父母自主创业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

(六)法律服务

1. 法律咨询援助: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现役军人父母,法律援助机构免于核查其经济困难状况,及时指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现役军人父母合法权益。

2. 矛盾纠纷调解: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指导完善涉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现役军人父母遇到的矛盾纠纷,优先受理、优先调解、优先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市、区司法局,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

(七)荣誉激励

1. 建立联系卡: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人武部梳理现役军人家庭情况表,建立现役军人父母联系卡,畅通沟通联系渠道,便于遇有需求第一时间联系解决。

2.定期走访慰问:在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通过多种形式向现役军人父母致以节日问候和诚挚祝福。对当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现役军人父母,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人武部组织上门慰问,并送上慰问品(金);其他现役军人父母由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和人武部每年上门走访,了解困难需求,及时协调解决。

3. 表彰宣传:做好“光荣牌”悬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和现役军人立功送喜报工作。邀请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父母代表参加国家和地方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和公共宣传阵地,广泛宣传现役军人父母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家庭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现役军人父母优待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经费保障

相关部门将现役军人父母优待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到位。鼓励通过社会捐赠、慈善资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为现役军人父母优待工作提供补充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现役军人父母优待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及时总结推广优待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现役军人父母的良好氛围。

现役军人父母身份采用现役军人证件与户口本共同识别,或者采用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识别。现役军人退役后其父母不再享受相关优待。

本措施自2025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慈善总会

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2025年8月5日



这些政策不只是福利

更是对军人无私奉献的

制度回响

通过优待服务父母的方式

间接守护每一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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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起,厦门市的现役军人父母将享受多项优待措施!(3)



来源:人民陆军

微信值班:郭博雅、黄雨桥

审核:彭洪霞、赵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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